進出口商品檢驗知識主要分為:進出口商品的檢驗管理監督工作、強制性標準以及入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如何離開海關監督區或關閉三方面。
進出口商品檢驗的監督管理工作
進出口商品檢驗的監督管理工作是對進出口商品進行檢驗和收貨,用貨單位、生產、經營單位和儲藏單位,指定或認可的檢驗單位進出口商品檢驗工作進行監督檢驗的重要方通過行政管理手段,推進和組織有關部門按規定進出口商品檢驗。其目的是保證出口商品的質量,防止劣質商品的進口。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監督進出口商品的收貨、用品機構、生產、經營機構和儲藏機構以及指定或認可的檢驗機構的進出口商品檢驗工作分為:.抽檢其檢驗的進出口商品、對其檢測組織機構、檢測人員和設備、檢測制度、檢測標準、檢測方法、檢測結果等進行監督檢測、監督檢查其他與進出口商品檢查相關的工作。
在此,寧波海運提醒大家對進出口商品實施質量認證、質量許可制度,貼上檢驗檢疫標志和密封、指定、認可、認可檢驗機構等工作,也屬于進出口商品檢驗的監督管理范圍。
強制性標準
強制性標準
制性標準主要規定了與安全,衛生有關的進出口商品有限的檢查標準,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根據強制標準檢查評定的不合格出口商品,即使符合對外貿易合同約定的質量條款,海外受益人也不得發行出口證明書。根據強制標準檢測評定不合格的進口商品也不允許進口,經檢測證明后,向有關機構提供退貨、索賠。在我國,進出口商品務必執行強制性標準的,全是國家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各地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嚴苛執行。遇到特殊情況,必須及時報告國家出入境檢疫局的決定。
入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如何離開海關監督區或關閉
輸入動植物,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需要離開海關監督區,貨主或其代理人必須向入境口岸出示境檢疫機構報告。海關通過入境口岸出入境檢疫機構發行的離境通知書檢查,貨物運輸到達運輸地時,貨主或其代理人通過離境通知書通知有關口岸出入境檢疫機構。屬于關閉貨物的,貨主或其代理人在入境時應向入境口岸出入境檢疫機構申報。